2019年楚雄州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公告(招45人)(3)
2019-08-20 14:49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未知
五、相关政策
(一)岗位设置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和执业医师紧缺的问题,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有需求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特岗全科医生是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根据乡镇卫生院全科特岗医生的岗位需求和名额分配,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招聘的全科特岗医生,可固定派驻在乡镇卫生院,也可在有需求的乡镇卫生院间轮换派驻。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按照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预防保健、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三)薪酬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逐步实现同岗同薪。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乡镇卫生院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特岗全科医生的工资、地方性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中央财政年人均补助5万元、省级财政年人均补助1.5万元、州级财政年人均补助1.5万元,其余由县市级财政配套补助。
(四)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服务期满后,续聘为特岗全科医生的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被直接聘用、定向考核招聘为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工作人员、定向招聘为县级医疗机构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相关规定参加工伤、生育保险,享受相应的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五)服务期满安置
1.续聘为特岗全科医生
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服务期满后,如本人申请可直接续聘为特岗全科医生,鼓励长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2.直接聘用为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工作人员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有1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服务期满后,如本人申请可直接聘用为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如果受单位编制数和岗位职数限制的,在上级下达给县的事业编制总量不超的前提下,可先聘用,逐步自然消化。
3.定向考核招聘为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工作人员
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但未达直接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满后,如本人申请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定向招聘为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工作人员。如果受单位编制数和岗位职数限制的,在上级下达给县的事业编制总量不超的前提下,可先聘用,逐步自然消化。
4.定向招聘为县级医疗机构编制内工作人员
县级医疗机构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时,应统筹安排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特岗全科医生。
5.考核招聘方式回原单位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编人员辞职后应聘为特岗全科医生的,服务期满后,在上级下达给县的事业编制总量不超的前提下,可通过定向考核招聘方式回原单位工作,工龄和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6.其他要求
特岗全科医师服务期满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年龄条件要求按照《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云人社发〔2017〕51号)执行,以签订特岗全科医生聘用合同的时间计算年龄。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成立楚雄州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七、纪律要求
(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二)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
(三)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若有在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考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对有下列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6.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咨询电话: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878—3389387
监督电话: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3389685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878—3389651
附件1:2019年楚雄州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人数及岗位表.doc
附件2:2019年楚雄州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15日
(编辑:曾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