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7 16:05:28 楚雄华图考试网 http://chuxiong.huatu.com/ 文章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1月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系楚雄州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隶属于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现注册地址在楚雄州楚雄市阳光大道一公司二市场。2023年5月,因公司发展需要引入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云才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投资参股经营。业务涵盖测评评价、教育培训、招聘就业、外包服务、商务服务等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才测评、人才培训、人才寻访、办公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务秘书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互联网产品等人力资源全产业链服务。
因工作需要,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注重实绩的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其中,运营中心经理1名,网络运营专员1名,招聘专员1名,招聘顾问1名,财务人员1名。具体信息详见附件《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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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 具备较强的履职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操守;
4.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相关从业经历及工作经验等方面要求;
7. 具有良好的个人诚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受处分期间或期限未满的人员;
4. 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8:00至12月8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PDF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yn@chuxionghr.com) 。
3.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附件2,并如实填写内容;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能反映个人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对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通过报名邮箱及时通知本人。
2.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业务开拓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及岗位履职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
3.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
(三)考察
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五)公示
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岗位人员情况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公司对岗位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保留劳动合同关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月薪5000元-8000元,根据岗位情况确定。
(二)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的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关注“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如面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应聘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微信公众号公告。所有事项凡在微信公众号公告即视为应聘人员已经知晓。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
(三)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应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公司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应聘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0878-3117323。
附件下载:1.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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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wenqiang)